隱私權及個資保護聲明
柏克萊文化事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為致力於隱私權及個資保護,並幫助您瞭解如何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以及當事人權利行使等法律要求之作為,特為本聲明。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詳閱隱私權及個資保護聲明。為蒐集您的個人資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,進行以下內容告知,使本公司得以直接或間接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當您填表完成並送出資料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了解並同意以下內容:
一、蒐集之目的:為提供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、行銷(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)、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、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、徵信、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、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之必要範圍內,包括但不限於進行贈品兌換活動、會員登錄及驗證、廣告行銷、服務訊息、特別活動、新服務、新產品之通知等用途,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。
二、個人資料之類別:本公司蒐集台端之個人資料類別,依法務部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」之分類計有:辨識個人者(包含但不限於姓名、聯絡方式)、特徵類(包含但不限於性別)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。
三、個人資料的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1. 期間:本公司存續期間或依法令之資料保存期間。
2. 地區:中華民國領域。
3. 對象:本公司、本公司之分公司及其關係企業、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或合作之機構。
4. 方式:以電話、簡訊、電子郵件、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作個人資料之利用,包括任何依法本公司得利用之方式,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於本公司或與外部合作之行銷,並於法令容許之範圍內,為行銷建檔、揭露、轉介或交互運用予本公司及其合作對象。
四、就您的個人資料,您得向本公司要求行使下列權利:
1.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2.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3.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4.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向本公司請求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但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5. 本公司利用個人資料行銷,您表示拒絶接受行銷時,本公司即不得以行銷之名義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五、您可自由選擇提供您的個人資料,惟如您提供的資料有誤或不足時,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您所需的相關訊息或服務。若您有任何問題請撥打客服專線 0809-011-880,我們將有專人盡快為您服務。